终点计时显示器自行填写成绩证书。成绩证书与参赛物品一同发放。
(五)凡报名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的选手,赛前均发放纪念衫、参赛证书;在关门时间内跑完马拉松的选手,均发放浴巾一条、纪念牌一枚。
(六)奖金发放:为确保赛事公开、公正、公平,比赛所有奖项的奖金均不在当天发放(当天只发放成绩证书、奖牌及马拉松前三名选手的奖杯)。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自9月14日至9月21日在天津国际马拉松官方网站(www.tianjinmarathon.beijing-maratho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组委会将获奖选手实得奖金采取转账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如需要领取现金,请于9月22日、23日到组委会奖金发放处(武清区雍阳西道区行政中心E楼119室)领取。本人领取时,需要出具成绩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需他人代领,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由获奖者本人签署的奖金领取委托书。
为确保奖金及时发放到位,凡获得奖金的选手于比赛当天向组委会竞赛组(候奖区)提供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个人详细信息、注册单位(公司)、个人银行账号、2名以上紧急联络人及相关资料邮寄地址等。
若出现违规举报,经查实,将取消相应奖金(奖项空缺),追回该选手的相应证书、奖牌及奖杯,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二、保险
每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保险,组委会另为每位参赛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十三、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中国田径协会为赛区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部分裁判员,其他裁判员由天津市田径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天津国际马拉松组委会。
天津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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