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者大本营

标题: 关于河北跑者北京力为军团衣服型号的统计 [打印本页]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1 13:56
标题: 关于河北跑者北京力为军团衣服型号的统计
本帖最后由 钝剑 于 2012-8-2 09:31 编辑

这个统计工作本来应该提前做,因为前一两个月比较忙,没有顾上,现在要马上报给力为,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
衣服的号码,我大致估计了一下,大家看是否合适,力为的衣服,是正常的型号,比多威稍大一点点。需要修改的,请于8月2日下午16点前跟帖说明。
如果错过时间,则在发衣服的时候,大家互换一下,还有不合适的,请多担待。

康永胜
阿康
XL
张亘超
醉也无人管
XL
张跃
青石板
XL
孟庆善
梦清
XL
董宏伟
老褐
XXL
司兵兵
圆谎
L
胡金岭
胡金岭
XL
宋先明
再回首
XXL
杜赟博
老杜还在
XXL
王旭东
小王
XL
杨德强
young
XXL
王建强
空杯子
XXL
张耀庭
天天向上
XL
王宁
吾为王
XL
杨志
飞扬游天下
XL
乔小东
小东
XL
孙新亮
绝尘
XL
周辉
查理
S
赵学义
河畔人间
XXL
于宝合
于哥
XXL
贾燕军
河东河西
XXL
张永顺
黑色
XXL
苑立猛
浪花
XXL
刘琪
骑单车超宝马
XXL
王剑
跑行者
XL
冀素龙
哈根达斯
XXL
李伟
小雨
XXL
孙文利
五子棋
XL
苗华明
大苗
XXL
王海明
大北山
XL
李帅
向冠军竞走
L
李延军
开心岛
XXL
徐进
徐进
XXL
范占东
阿波罗范
XXXL
曹宏波
蜗牛波波
XL
马冀浩
轩辕剑
XXL
郭大平
hidarkness
XL
康庆有
 
XXL
赵继武
 
XXL
张强
小野驴
XL
张景辉
黄天厚土
XXL
吴子强
我就是我
XL
张金星
老八
XXL
吴卫
 
XXL
郭南
燕南飞
XL
栗民
猎豹雄鹰
XL
张宁林
善良人
XL
吕春海
吕春海
XXXL
陈熙林
陈熙林
XXL
贾志彪
贾志彪
XXXL
刘岳鹏
 
XXL
高飞
剑法
XL
郝晓辉
慢跑先生
XXL
张利民
 
XXL
杨占东
小哈朋友
XL
赵春涛
滔滔
XXL
孙建策
钝剑
XL
霍光军
跑遍世界
XXL
郝献力
郝哥
XXL
张建芳
青山
XL
兰志辉
老狼
XXL
李阳
大二八
XL
安利军
叉河小子
XXL
王京华
踏浪
XXL
郭洪波
 
XXXL
梁明军
 
XXXL
王卫民
走天涯
L
孙庆红
笑语盈盈
L
王军华
梦里花开
S
秦润莲
远帆
S
李香
学者
S
张蕾
张蕾
XL
王芳
王芳
M
耿栩哲
禅鱼
S
杨淑荣
凝芸
S
李小伟
红绿灯
M
闫宝萍
唐老丫
M
赵红蕊
彩云飞
S
宋晓梅
阳光牛牛
S
王慧荣
雪里蕻
S
梁桂华
没有谁
S
王兰琴
 
S
张文杰
 
S
李淑侦
 
S
朱蓓
 
S
刘蓓
 
S
蒋丽娟
 
S
李玉勤
乐活
M
林王芳
柔柔
S
夏燕
 
S
张萌
多多洛
L
仲钊锐
薄荷
S
周黎
 
XL
李志
XL
吴云鹏
 
XL
田香玲
 
S
陈浩
 
XL
池勇
 
XXL
李树新
 
XL
单慧
简爱
S
唐占兴
 
XL
杨凯旋
 
S
王顺忠
 
XXL
刘志宏
 
XL
刘志强
 
XL
韩丽茹
雨朦朦
S
闫浩
默默飞翔
XXL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1 13:56

[公告] 【团队征募】2012北马力为跑军团团队赞助方案
征募时间:5月20日-7月15日
征募名额:待定
参团条件:
1、团队须为入驻力为跑步社区的团队
2、团队报名2012北马人数须达到20人以上(以最终报名成功通过的人数为准)
3、团队队员须为力为跑步社区注册会员,且社区活跃等级须达到“跑步爱好者”即50积分以上;(50人以下团队会员注册率须达100%,50-100人团队,会员注册率须达80%,100人以上团队会员注册率须达60%)
4、跟团团队须履行力为跑步军团赞助的相关规定和守则;

一、团队跟团奖励办法:
1、凡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均队员均可获得由力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北马参赛T恤一件;
2、凡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均可获得由力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团队订制战旗(数量依据团队人数而定)
3、凡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均可获得由力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赛事奖励资格。
4、凡是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人数  100<N<150的,团队可获得交通补助300元,人数150<N<200的团队可获得400元的交通补助,人数N>200的,如团队要求提供订制战袍,将不再提供交通补助,如不订制团队战袍,可获得交通补助500元,二者不可兼得;
5、凡是跟团力为跑步社区的团队,力为跑步社区可给予参团团队办理订房事宜(住宿费用自理)的便利,由于北京市区十月份客房紧张,不保证,不承诺预定的数量与价格等
二、团队赞助的相关规定和说明
1、力为跑步军团团队征募本着自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招募,参团团队凡是提交参团申请即为接受力为跑步军团团队赞助的相关规定和说明。
2、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纠纷,凡是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原则上不得同时再接受与力为跑步社区赞助产生冲突的其他企业和个人的赞助,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力为跑步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力为跑步社区有权根据相关情况取消对该团队的赞助和奖励资格;
3、参团团队队员数量的确认以实际参加北马的人员名单为准。赛前参团团队须向力为跑步社区提供参赛人员信息(社区ID,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服装尺码等信息),赛后15日内,团队须向力为跑步社区提供所有实际参赛人员的名单信息(社区ID,姓名、性别、年龄、参赛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服装尺码等信息)
4、赛事期间,队员应身穿力为运动指定服装参与赛事,且在赛事期间有为力为运动进行推广宣传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相关赛事活动中推诿或者赛事过程中私自脱卸力为运动提供的参赛服装或其他跑步装备;
5、赛事期间,跟团团队的队员不得有任何有损力为运动利益的语言和行为,对于恶意中伤等损害力为运动权益的,力为运动保留追究相关者责任的权利
6、力为跑步军团坚决杜绝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后,该团队队员和个人均不再享受力为运动提供的任何赛事奖励,同时将在力为跑步社区予以通报,因此给力为跑步社区造成的名誉等损失,力为运动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7、团队交通补助的发放将在赛后1-2个月内,赛后,团队应向力为跑步社区提供如下材料:
a、实际参赛人员名单(社区ID,姓名,性别,参赛号码、参赛成绩、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b、提供团队北马活动照片(合影+活动图片,图片数量宜多不宜少)
c、获得奖励资格的跑友须提供身份证、成绩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赛事期间提交的活动合影中须包含此人,如无相关材料显示其参与本次赞助活动的,将无法获得赛事奖励。
若参团力为跑步军团的团队及队员出现如下情况后将取消团队赞助补助和奖励的资格:
(1)活动提交的合影照片中实际参加人数与赛前提交的名单数量差距较大时,按照谎报参赛人员名单数量处理,同时丧失获得赛事交通补助与赛事奖励的资格
(2)赛事中出现作弊,一经举报查实的,该团队中有一人出现作弊行为的,该团队同时丧失获得赛事交通补助与赛事奖励的资格
(3)获奖队员,无相关材料显示其参与本次赞助活动的,将无法获得赛事奖励。
(4)信息核对时,赛前提供的名单,获奖队员无社区ID,赛后无获得奖励的资格;
(5)赛事期间队员出现不履行规定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他有损赞助商力为跑步社区利益的,取消奖励资格
(6)其他未尽事项,另行补充!
8、未尽事项,另行补充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1 13:56
本帖最后由 钝剑 于 2012-8-1 14:05 编辑

这次通过河北跑者报名的朋友,都纳入了力为军团,每人一件力为T恤,根据力为的奖励办法,应该还奖励300元的现金。每人不到3元,所以就不发到个人头上了,如果租车前往,就冲抵租车费用,如果不租车,可能纳入跑者活动经费或本次北马报名的大多数人同意的其他消费。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1 13:56
本帖最后由 钝剑 于 2012-8-1 14:05 编辑

板凳

作者: 梦里花开    时间: 2012-8-1 15:17
感谢钝剑,钝总辛苦了
作者: 走天涯    时间: 2012-8-1 16:31
本帖最后由 走天涯 于 2012-8-1 16:34 编辑

感谢钝剑。
作者: 胡金岭    时间: 2012-8-1 17:10
感谢!钝总辛苦!
作者: 庄里老吴    时间: 2012-8-1 17:26
辛苦了,钝兄
作者: 黄天厚土    时间: 2012-8-1 17:39
钝总辛苦,建议交通补助300可以作为跑者的活动基金
作者: 老褐    时间: 2012-8-1 18:55
跑完一人发瓶冰镇啤酒吧。
作者: 雄鹰    时间: 2012-8-1 22:51
栗民,烈豹雄鹰,衣服XL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2 09:32
雄鹰 发表于 2012-8-1 22:51
栗民,烈豹雄鹰,衣服XL

已经改正,网上见过很多次,北马网下认识一下。
作者: 胡金岭    时间: 2012-8-2 15:28
如比多威的大,我的衣服改为L的吧。回来如果小了,就让媳妇穿。
作者: 钝剑    时间: 2012-8-2 16:13
胡金岭 发表于 2012-8-2 15:28
如比多威的大,我的衣服改为L的吧。回来如果小了,就让媳妇穿。

好的
作者: 踏浪而来    时间: 2012-8-2 16:40
王京华改为XL。谢谢
作者: 老八    时间: 2012-8-2 20:27
还能改吗?老八要个M号的
作者: 雄鹰    时间: 2012-8-4 10:51
钝剑 发表于 2012-8-2 09:32
已经改正,网上见过很多次,北马网下认识一下。

期盼着,北马见
作者: 我就是我    时间: 2012-8-5 09:32
谢了,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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